尊敬的投资者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私募基金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、评估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,具体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一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1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2、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二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1、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、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2、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
3、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4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合格投资者”,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"确认"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。若否,请点击“放弃”键。
提示: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,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,也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,或买入任何证券、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。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,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。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,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,否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所有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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